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以及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在惠安創辦獨資、合資、合伙企業以及民辦非公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擔任法定代表人,在創業實體中認繳出資比例不低于30%),通過評審,擇優給予最高15萬元(省級3-10萬,市級1-5萬)的創業項目資助。
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畢業生,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首次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冊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合作社、網店等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符合相關條件,個人可申請5000元,帶動就業5人以上的可申請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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