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工作日,符合相關條件的退役軍人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可持建檔立卡所需材料,到戶籍地或常住地的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辦理優待證。
二、辦理流程
申請人在申請優待證前應建檔立卡。如申請人未建檔立卡或建檔立卡基礎檔案信息不完善的,應攜帶建檔立卡材料前往戶籍地或常住地的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申請優待證;各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受理、錄入、完善相關信息,提交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逐級審核上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備案后,統一制證。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近期白底免冠彩色電子證件照(像素:352(寬)×440(高);分辨率:300DPI;大?。?/span>20K-50K;建議到照相館照相,并按此規格調整);
4.退役軍人需提供:轉業證、退伍證、軍隊離退休證、復員證等退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殘疾軍人證、立功受獎材料等其他材料或證明;
5.其他優撫對象需提供: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以及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戶籍地村(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申請人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系在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6.委托他人申請還需提供:書面委托書原件(書面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委托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情況,并由委托人親筆簽名);
7.監護人代為申請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監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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