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評價標準條件(試行)>、<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閩教人〔2014〕81號)、《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閩教師〔2023〕74號)、《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4〕27號)以及《泉州市教育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泉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泉教職改〔2024〕7號)文件精神,經泉州市職改辦、惠安縣職改辦審核同意,惠安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級職務評委會于2024年11月19日召開評審會,評審通過林穎等11位同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具體名單見附件)?,F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間若有異議,請書面反饋至縣教育局人事股1613室,聯系電話:87394096、87387040。
市教育局職改辦監督電話:28966008。
附件:惠安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通過名單
惠安縣教育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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