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
二、檢查對象
從惠安縣農業農村局雙隨機抽查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選擇。
三、檢查人員
從惠安縣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擇。
四、檢查比例
隨機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于管轄范圍內市場主體的5%,抽查頻次不少于2次。
五、檢查內容
按照《惠安縣農業農村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抽查內容執行。
六、檢查結果公示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及時公布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原則,抽查單位在隨機抽查工作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結果通過政府網、協同監管平臺、福建農業云131系統等平臺向社會公示公開,并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對抽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
七、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要強化科室之間聯絡溝通、密切協作,積極推進跨部門聯合抽查,形成監管合力。
(二)嚴肅執法紀律。各股站及執法檢查人員開展隨機抽查工作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遵守工作紀律,依法行政、廉潔執法。對隨機抽查工作中未履行、不當履行或違法履行監管職責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做好信息報送。股站(單位)要認真總結“雙隨機”抽查經驗,不斷完善抽查制度,并及時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檢查結束15日內將抽查結果及公示情況等報送政策法規科匯總。
附件1:惠安縣農業農村局2024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附件2:惠安縣農業農村局2024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惠安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惠安縣農業農村局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序號 |
抽查事項名稱 |
抽查主體 |
責任股站 |
抽查對象 |
抽查基數 |
抽查比例 |
抽查時間段 |
備注 |
|||
1 |
農作物種子質量和生產經營活動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種植業技術站 |
農作物種子經營企業 |
4 |
5%以上 |
全年 |
|
|||
2 |
獸藥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獸藥經營企業 |
5 |
100%以上 |
全年 |
|
|||
3 |
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活動的 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農藥生產經營者和使用者 |
120 |
5%以上 |
全年 |
|
|||
4 |
肥料生產經營和使用活動的 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種植業技術站 |
肥料生產經營者 |
8 |
5%以上 |
全年 |
|
|||
5 |
生豬屠宰活動監督管理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生豬屠宰企業 |
7 |
100% |
全年 |
|
|||
6 |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農產品生產基地 |
100 |
5%以上 |
全年 |
|
|||
7 |
動物防疫條件許可監督檢查、畜禽養殖、養殖小區備案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種養殖基地 |
22 |
5%以上 |
全年 |
|
|||
8 |
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域灘涂養殖生產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水產技術推廣站 |
水產養殖經營者 |
39 |
5%以上 |
全年 |
|
|||
9 |
漁業船員培訓機構的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漁業船員培訓機構 |
1 |
100% |
全年 |
|
|||
10 |
捕撈許可檢查、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的檢查、漁業船舶安全的檢查、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征收的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漁船 |
490 |
5%以上 |
全年 |
|
|||
序號 |
抽查事項名稱 |
抽查主體 |
責任股站 |
抽查對象 |
抽查基數 |
抽查比例 |
抽查時間段 |
備注 |
|||
11 |
種畜禽生產經營活動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畜牧站 |
種畜禽生產經營者 |
1 |
100% |
全年 |
|
|||
12 |
動物病原微生物驗室活動 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 |
1 |
100% |
全年 |
|
|||
13 |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機械化 發展中心 |
農業機械及其操作(駕駛)人員 |
12 |
5%以上 |
全年 |
|
|||
14 |
飼料、飼料添加劑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飼料經營者 |
1 |
5% |
全年 |
|
附件2:
惠安縣農業農村局2024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序號 |
抽查事項名稱 |
發起部門 |
配合部門 |
抽查對象 |
抽查基數 |
抽查比例及頻次 |
抽查時間段 |
備注 |
1 |
農藥生產經營活動的 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農藥生產經營者 |
120 |
5%以上; 1次/年 |
全年 |
|
2 |
肥料生產經營活動的 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肥料生產經營者 |
8 |
5%以上 |
全年 |
|
3 |
獸藥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獸藥經營企業 |
5 |
100%; 1次/年 |
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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